一、警察人員應有民主風度,切實做到警察為人民褓母、導師,愛護人民,指導人民,也是人民所願望。處長未知有無具體計劃,來教育訓練警察人員;二、分層負責與當機立斷,是警察人員應有的態度與能力,所以今後的教育訓練,應做到每一警察人員都具備此能力;三、提高警察人員待遇,使其生活安定,就不會做出此變相的貪污行為,請處長盡力爭取;四、希望處長能澈底調查各級員警配額,充實基層警力,方能負所付之任務;五、希望處長在任內應盡量設法培植臺籍高級幹部,以應需求;六、希望處長能下令各地司法警察,對處理醫療糾紛案件,應特別慎重,不要讓醫師灰心;七、希望警察機關能多負責,主動執行此項密醫偽藥取締工作;八、是否應將目前處於「半身不遂」的警民協會,加以健全,使能展開活動,發揮效能;九、本省刑事案件中,因神經不正常的人引起的刑事案件,比率不太少時,警務處對此問題應研究對策,加以防範。